某建筑公司承包了一项建筑工程,发包人因资金不足,强行要求建筑公司带资承包,建筑公司为了能得到这项工程,无奈签订了合同。现发包人拖欠上百万工程款,导致建筑公司经营困难。建筑公司咨询:带资承包的合同有效吗?
律师解答:根据建设部等部委1996年下发的《关于严格禁止在工程建设中带资承包的通知》中,禁止带资承包。带资承包干扰工程建设的正常进行,也加重建筑企业生产经营困难。在以往司法实践中,法院对垫资条款一般判定为无效。日前,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《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》将于明年元月一日实施。第六条其中规定:当事人对垫资和垫资利息有约定,承包人请求按照约定返还垫资及其利息的,应予支持。该《解释》实施后,带资承包原则上按有效处理。此规定有利于保护承包人的合法权益,符合建筑垫资的普遍现状,也与我国加入WTO的国际建筑市场允许垫资的发展形势相一致。